尹淑娟律师亲办案例
没有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十级索赔
来源:尹淑娟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7-15
浏览量:959
    某甲,男,外地人,在马鞍山市一家钢结构工厂做工(以下简称乙厂),未签订劳动合同,工作三年多。某日在工作中被物件砸伤,伤到腿部,住院12天,找乙厂索赔无果,咨询并委托本律师进行工伤索赔。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陪同委托人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,经鉴定伤情为十级。本律师代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,请求依法裁决:1、乙厂支付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8000元;2、乙厂补买三年的劳动保险;3、解除劳动关系,乙厂支付补偿金。经马鞍山市劳动仲裁委调解,委托人放弃追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,乙厂一次性支付某甲85000元,此案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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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尹淑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405*********6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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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安徽-马鞍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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